10月28日,应法律服务社的邀请,衡水市合明律师事务律师所律师、我院法律教师张冲在1号教学楼402室做了题为“论司法的积极主义与消极主义”的讲座。法律服务社全体社员与爱好法律知识的师生共同听取了讲座,法律服务社社长韩华静主持了此次讲座。
讲座中,张老师用“老年农民工伤致瘫赔偿案”“硝酸烧伤致残索赔案”等一些法律与道德界线的案例。结合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,社会经济成分、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,各种利益冲突和摩擦不断出现,化解社会矛盾、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愈加繁重,给我们详细讲述有关司法的内容,带领我们走进司法的大门。
张冲老师的讲座拓宽了大家的法律视野,开拓了同学们的法律思路,使前来听讲的学生增长了专业知识、增强了法律意识。精彩的报告赢得了广大师生的阵阵掌声,听取报告的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