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15日,我院法律服务社携手衡水市工商局、桃城区工商局,以“消费维权3·15,我的权利我做主”为主题在校园以及市中心广场展开了法律宣传活动。
宣传过程中,我院法律服务社在校园内以张贴海报、散发传单为主要方式宣传维权法律,呼吁同学重视消费维权,关注3·15,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同时我院法律服务社志愿者还到市中心休闲广场协同消协宣传人员,向行人发放传单、讲解消费维权常识,解答市民提出的相关生活消费问题。
活动中,工商管理人员对法律服务社的志愿者们给予很高的评价,同学们感到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为市民服务,做到学以致用非常高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