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边双燕教授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     更新时间:2014年11月15日 00:00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
 

 

边双燕(1964—),女,河北省枣强县人。中共党员,教授。19877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,被分配到衡水师专(现衡水学院前身)任教。19939月——19946月在河北师院法经系进修。19989月——19996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民商法学专业硕士学位,20006月通过国务院学位办举行的全国法学专业和英语统一考试,20016月以优异的论文答辩成绩获得法学硕士学位。

边双燕同志自1987年到衡水学院任教以来,曾担任《法学概论》、《法理学》、《宪法学》、《刑法学》、《民法学》、《经济法学》和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》等法律专业课程的主讲兼辅导教师。在工作中,一直秉承“以学生为本”的教学理念,教学效果良好,学生测评多次教学质量为优秀。在1995——1997连续两个学年度获得优秀班主任、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、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;在20072008学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考评为优秀,2008年被评为院级优秀教师;分别在1997年、2007年因工作实绩突出荣立个人三等功,受到政府嘉奖。

19999月至20076月担任法政系法学教研室主任。

在科研工作方面,坚持“教学与科研并重、以教学促科研”的教研理念,结合教学工作实际,关注法学领域前沿理论研究。自工作以来,参加国家级、省级课题研究各4项;主持省级、市级立项课题各2项;主持院级立项课题2项。在省级以上期刊和报纸上发表学术论40余篇。其中,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8篇。此外,《论建设“有限政府”》和《论建设“责任政府”》两篇论文分别被“人民网”和“中央党校网站”转载;并且分别在2006年和2008年荣获衡水市第八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。

199710月兼任第一届衡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至200912月被聘为衡水市仲裁委员会第二届专家委员会委员。

2011 5 1 日起 被衡水市中级法院聘请为调解委员会专家委员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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